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22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却在互联网空间捏造事实、撒播谣言、制造恐慌。为此,中国经济网推出中经谣言粉碎机系列报道,为公众还原真相。我们呼吁:科学防控,抗击疫情,做谣言终结者!
据“武汉发布”22日消息,2020年3月19日,有网民在微信群散布昨日同济医院新增100多例新冠肺炎确定诊出的病例,经向同济医院和硚口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了解核实,同济医院所有新冠核酸检验测试阳性病例都依法依规进行网络直报,同济医院本部、光谷院区、中法新城院区近日均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据@中国足球队22日消息,近日网络有自媒体称,国家男子足球队因北京拒绝落地而滞留迪拜,此传言不实。近期体育部门统筹安排海外训练参赛运动队回国,一直得到了北京及其他有关地方的全力支持、协调配合。国家男子足球队近日将与其他队伍一起回国,目前情况一切正常。
针对网传“武汉放鹰台社区新冠患者刘某某治愈后复发入院难”一事,22日,“武汉发布”回应称,经查,刘某某曾因新冠肺炎入住省人民医院光谷院区治愈后出院,3月17日凌晨2时许,刘某某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由其女联系120送至省人民医院本部就诊,医院为其做了CT检查,显示“考虑病毒性肺炎,较前稍增多;新增双侧胸腔积液,近液面肺组织膨胀不全,并于上午10时许进行核酸采样,因核酸检验测试需要几个小时时间,省人民医院本部未能出具明确的诊断意见,在等待期间,刘某某被安置在留观病房,因省人民医院本部不再是新冠定点医院,当晚18时许,省人民医院将其收治到该院光谷院区,19时许,刘的核酸检验测试结果为阴性。19日,医院再次对其核酸检验测试,仍为阴性,目前刘在院治疗。在收治过程中,因未确诊,难以进行分类处置,只能安排在留观病房,所以等待时间比较久,期间,未发现有违反规定不收治以及相互推诿问题。
3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声明辟谣:3月19日下午4时许,家住曲阳县电厂小区的孙某某在家感到身体不适,随即到仁济医院后转曲阳县人民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心脏骤停死亡。经专家组对死亡原因做多元化的分析,确定为高血钾导致猝死。孙某某死后,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孙某某曾有菲律宾旅居史为由传播其为新冠肺炎致死,造成一定恐慌。
曲阳县卫生健康局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安心生产生活,不要信谣传谣。对通过种种途径散布、传播不实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据九江报业融媒20日消息,近日,一则“九江四码头汉庭酒店发现一名确定诊出的病例”的信息在朋友圈热传,经向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这是一谣言。
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官网22日消息,近日,本地微信群里流传一则有关“三人从国外回铜,因发热从淮河路某快捷酒店被带走”的传言。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要求,铜陵市对近期入境来铜(回铜)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措施。鉴于原集中隔离点承载能力有限等原因,为提供更好的集中隔离观察服务,铜官区指挥部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了调整。视频中内容为铜官区对集中隔离对象做正常的转运,广大市民无需恐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别的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别的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请广大网友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殊时期,发现造谣现象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环境,为阻击疫情贡献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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